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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密局、网信办、公安部正式发布《关基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25-07-01 09:33:42

       2025年6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密码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研究制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令第5号)正式发布。

       《规定》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一是规定适用范围,即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商用密码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二是明确管理部门职责,涵盖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与同级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三是明确保护工作部门职责,包括监督管理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应用,加强规划和指导,报送有关情况等。

       (二)运营者责任。一是明确运营者总体责任,即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三同步一评估”原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商用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二是分别规定运营者的制度、人员、经费保障责任,包括建立商用密码使用、应急处置、重大事件报告等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密码相关专业人员并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定期组织密码相关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将商用密码使用和应用安全性评估经费纳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经费安排等,从而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商用密码使用具体要求。一是明确商用密码技术、产品、服务使用要求。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使用的商用密码产品、服务应当经检测认证合格,使用的密码算法、密码协议、密钥管理机制等商用密码技术应当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审查鉴定。二是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强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使用商用密码对其存储、使用、传输的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三是细化规划、建设、运行等阶段商用密码使用要求以及过渡安排、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建立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的程序闭环。

       (四)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一是规定商用密码运行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建设国家级与行业级商用密码运行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责任。二是规定密码管理部门和保护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同时申明运营者的配合义务与管理部门的保密义务。三是规定运营者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包括违反商用密码使用要求、违反安全审查要求、违反监督管理配合义务、违反商用密码保障责任等。四是规定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规定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的制度衔接,以及本规定的施行时间。


       信息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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