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有关工作。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新制发及换发道路运输证照全部实现电子化,电子证照数据合规率和证照归集率达到95%以上,全面提升电子证照跨地区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应办尽办、全面应用、拓展场景、强化保障的原则,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对新制发的道路运输证照,要全部采用电子证照;对已制发的纸质和IC卡证照,要结合车辆年度审验、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注册(或延续)以及证照补发、换发、变更等,推动换发电子证照(未到期的纸质和IC卡证照仍予以认可)。
通知提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查验、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公共信息核验中,实现支持电子证照查验,并在道路运输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督中全面应用和认可。此外,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与省级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电子证照在车辆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便捷应用,推动实现电子证照与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证照信息的共享共用。
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不得以无法出示电子证照为由认定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进行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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