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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动在线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日期:2019-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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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已经成为网上政务服务健康发展的掣肘。破解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痼疾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从行政法规层面分别明确了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总体架构、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管理的推进机制、政务服务原则上应在线办理及其基本要求,明确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下,各部门各地区必须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必须加大理念创新,积极破除困扰“放管服”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着眼于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高度融合,让数据多跑“网路”、企业少跑“马路”,率先实现行政审批电子全流程证照应用,彻底实现“不进门,人不见,事办成”。坚持法治思维,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确立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普遍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改革决定,明确要求凡是推行政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要统一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安全保障技术。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的成功实践证明,理念创新是“放管服”改革的金钥匙,引领“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的潮流,关键要紧紧抓住理念创新这个“牛鼻子”。

  二是必须强化标准先行,加快规范电子证照关键支撑技术。《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在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规定了政务服务机构在办事指南、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应当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编制。这充分证明,网上政务服务要破除传统的“信息孤岛”必须要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否则,会进一步加剧系统分离和信息孤岛。首先要树立全局意识,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统一电子证照认证体系,为各部门各地区建立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统一支撑。其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考虑统一全国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统一电子证照文件版式和标准规范,在国家层面加快推动全国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再者是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核验、电子证照目录和应用接口规范。

  三是必须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着眼提升电子证照等应用实效。《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为网上政务服务改革带来重大利好,特别是要求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凡是电子证照库中存储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企业递交纸质材料。如企业只要通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就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审批事项,同时在线提交电子证照,享受到网上便捷、高效服务。实践证明,加快破解“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局部领域、部分环节的应用,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发挥整体效能”的突出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下一步的改革,应重点解决全国范围内跨区域电子证照验证与共享服务,选择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同步推进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交换与验证工作。同时,需增强电子证照改革的整体性、关联性和配套性。

  四是必须强化监督考核,将电子证照等应用效能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的重要指标。后续应紧紧围绕国务院第三方评估部署,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生成和应用作为业务申报系统办结前必要环节,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倒逼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各部门应用。实践证明,强有力的监督考核是电子证照从单一部门业务延伸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行之有效的必要举措。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是把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效能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估指标体系。第二是要细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效能的应用场景和具体指标。第三是要重点考核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跨地区、跨系统、跨层级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作者:王益民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消息来源:中国电子政务微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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