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为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及我省关于推行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政策要求,建设低碳、环保、节约型社会,自2019年03月18日起,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将全面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送将统一使用手机短信方式,请各位用户在办理数字证书时预留准确的经办人手机号码。用户在完成缴费并成功下载数字证书后,四川CA将发送“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至经办人预留手机号,用户可根据需要,按短信提示登录四川CA自助网厅首页下载电子发票进行使用。如遇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028-1130。
特此通知。
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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